-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《债权类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细则》对债权类资产尽职调查进行了系统性更新和细化。
- 该细则与《指引2号》共同构建了从尽职调查到准入的全流程监管体系,强调了信息透明的重要性。
- 管理人及中介机构需加大资源投入,进行深度尽调,以降低违约风险,推动资产证券化业务向高质量和透明化发展。
投资标的及推荐理由
债券标的:债权类资产。
操作建议:管理人及其他中介机构需投入更多资源进行深度尽职调查。
理由:深度尽调能够降低因信息不透明导致的违约风险,推动资产证券化业务向高质量、透明化方向发展。